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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庭严格践行量刑规范化审判案件
作者:维权庭副庭长 柳杨  发布时间:2010-11-08 15:13:08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等五部门颁发的“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见”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运行。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权庭于2010 年10月9日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小龙抢劫一案,严格贯彻上述两意见,庭审时增加了量刑部分事实的审理、量刑证据的质证认证、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对量刑问题的辩论并发表量刑意见等程序,保障了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合议庭合议案件时,在量刑上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并结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 实施细则》先合议确定基准刑,然后就被告人不同的量刑情节调整相应的量刑幅度,逐项进行合议,最终合议确定量刑结果。通过严格践行“两意见”,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这是维权庭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做好维权工作的有力体现。
责任编辑:维权庭副庭长 柳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