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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在绥中召开
作者:案一庭 朱丹  发布时间:2010-11-08 15:25:14 打印 字号: | |
  9月27日 ,市法院立案一庭在绥中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会议由立案一庭副庭长程歆谦主持,六个基层法院的立案一庭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市中院立案一庭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刘众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由六个基层法院的主管院领导分别作了2010年的立案工作汇报。立案一庭袁晓芳庭长就全年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基层法院存在的不足之处,袁晓芳指出:一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不确定,当事人定性不准;二是案件的案由确定不准确,存在同类案件,案由不同的问题;三是案件案号不固定,各基层法院之间存在差别;四是报送上诉卷宗有时间超长、材料不全的现象,送卷人员不固定;五是存在超标的管辖问题,除南票、建昌外其他基层法院均有超标的管辖案件。

  最后,刘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全市立案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指出近两年来立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建昌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龙港法院的速裁工作机制走在了其他法院的前列,值得包括中院在内的其他法院学习和借鉴。就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刘众同志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文明窗口和便民工作机制建设,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二要进一步落实案件受理和管辖的规范化工作,努力实现立案标准的统一;三要进一步强化立案审查职能,抓紧落实立案机构职能统一;四要进一步加大立案调解力度,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五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立案工作生力军。刘众同志最后指出,立案工作任重道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全市两级法院要以“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建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争一流业绩,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成为法院全局工作的亮点。

  这次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纠正了以往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明确了立案工作的方向,两级法院之间也进行了有效的工作交流,为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案一庭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