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宣传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0-12-06 1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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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曾被誉为“宪法承诺公民基本权利的兑现法”,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在很多方面较1994年5月12日制订的《国家赔偿法》都有重大变化。为宣传实施这部对国家机关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重要影响的法律,市中院赔偿委员会于12月1日在该院三楼新闻发布室组织召开了新闻通报会。 会上,范晓杰副院长首先代表院党组作了重要讲话。之后,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佟江秋就修改的有关国家赔偿法律问题回答了新闻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