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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人民法官为人民”摄影、书画比赛圆满结束 我市两级法院成绩突出
作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0-12-27 10:37:23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高院通知要求,葫芦岛市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摄影、书画竞赛。这次活动我市两级法院共报送作品28幅,其中摄影作品18幅;绘画作品2幅;书法作品8幅。通过省高院专家评审,其中有22幅作品被选中参加了省院展览,有4幅作品获奖。其中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柴学伟同志的摄影作品《小草》获得优秀奖;法官管理处处长曲晶同志的摄影作品《司法和谐》获得优秀奖;龙港区法院张汝成的摄影作品《海韵》获得三等奖;审监庭席贺同志的毛笔书法作品获得优秀奖。

  这次活动反映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干警的心灵感受和亲身经历,既蕴涵了广大干警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忠诚,又展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其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颇佳,润透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人文精神和心灵境界,彰显了法院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我市两级法院参加这次省高院组织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摄影、书画竞赛活动中,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广泛发动,认真准备作品,积极主动报送。特别是市中院领导亲自动手,拿出高质量的作品,在省院获奖,起到了表率和带头作用。二是作品质量比较好。市两级法院都能严格要求,把好作品质量关,努力挖掘人才潜力,力争把最好的作品拿出来。报送的作品大部分参加了省高院的展览,为葫芦岛地区两级法院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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