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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院再获“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
作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1-04-19 1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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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市直机关建设暨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总结表彰大会在市石油五厂文化宫召开。葫芦岛市中院再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 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 ,曹宝泉副院长代表我院党组上台领奖。崔志红、杜昕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