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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院再获“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
作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1-04-19 11:23:49 打印 字号: | |
  4月13日,市直机关建设暨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总结表彰大会在市石油五厂文化宫召开。葫芦岛市中院再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 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 ,曹宝泉副院长代表我院党组上台领奖。崔志红、杜昕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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