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响应省委、市委提出的“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活动,葫芦岛市中院于6月份的首个义务劳动日,组织五十余名干部、职工到龙港区岛里街道参加义务劳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中院干部、职工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宝泉同志带领下,准时到达制定地点。岛里街道的联络员划定劳动地点和范围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宝泉同志一声令下,参加义务劳动的五十余名干部、职工顾不上天气炎热,环境嘈杂,地面肮脏,一起动手,除杂草、清砖石,拣垃圾,扫地面。短短一个小时,宽十米、长约两公里的路边绿化带焕然一新,干净整洁。市委巡视组和当地街道的领导对中院这次义务劳动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