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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法院五集体荣获“青年文明号”殊荣
作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1-07-12 09:30:20 打印 字号: | |
  在团市委组织的“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中,葫芦岛市法院办公室、督查办、审监庭、刑二庭和少年庭的五个青年集体,历经一年多的工作努力,以老同志为榜样,发挥青年干警的工作活力,出色完成了本职岗位任务,在团市委的严格考核下,于 5月 29日分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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