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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俊峰同志被任命为葫芦岛市法院代理院长
作者: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12-19 1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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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上午召开的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葫芦岛市法院原院长柴学伟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院长职务,省法院原办公室主任杜俊峰同志,被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任命为该院代理院长。
责任编辑: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