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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法院召开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座谈会
作者:立案一庭 朱丹  发布时间:2012-04-25 09:19:46 打印 字号: | |
  4 月 10日 ,葫芦岛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座谈会在 502会议室召开,立案一庭庭长袁晓芳、副庭长程歆谦以及六个基层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袁晓芳主持,副院长孙一博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在会上,袁晓芳庭长总结了 2011年我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分析了不足之处,并对新的一年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进行了部署。在袁晓芳庭长的主持下,各基层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对我院出台的《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与讨论。与会庭长均表示该“暂行规定”符合两级法院的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很好的贯彻实施。袁晓芳庭长还对部分易混淆的管辖权异议案件进行了理论讲解。

  孙一博副院长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对于两级法院立案一庭的工作,孙院长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两级法院立案一庭要找准角色定位。立案一庭不仅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窗口、形象窗口,更承担着调度、协调、指挥的重要功能。

  二是立案一庭工作人员要努力强化自身素质。为了更好的开展立案工作,立案一庭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案件的办理业务,强化自身理论功底。

  三是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开展规范起诉状工作。要在自身能写、会写规范化起诉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所长的业务指导,力求使两级法院的起诉状规范化进程向前迈进。

  四是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立案一庭要积极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基层政府、基层司法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诉前对接的工作格局,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氛围。

  五是要形成创新的工作思路。立案一庭不仅要加强与其他法院立案一庭之间的沟通协调,还要进一步走出法院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向外界学习,向社会学习,以期形成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六是两级法院立案一庭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自觉回避各类办案风险,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这次两级法院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座谈会指明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大调解的工作目标,为下一阶段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立案一庭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