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开展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专项积案清理活动
作者:执行二庭 梁珏景 发布时间:2012-06-01 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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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办〔 2012〕 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两级法院决定开展为期 18个月的专项积案清理活动。此次活动执行对象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军事单位、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葫芦岛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宝泉为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军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详备的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向人大、政协汇报,并与新闻媒体进行了沟通,将适时对执行情况进行报道和宣传。同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基层法院,要认清形势,抓住时机,下大力气,精心部署,细致工作,争取利用此次活动化解一大批执行积案、难案,进而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在全社会形成以配合、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行为为荣的舆论氛围和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