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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法院召开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2-06-01 23:16:5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两级法院的国家赔偿工作, 5月 11日下午,我市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在葫芦岛市法院召开。座谈会由副院长范晓杰主持。省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赵英伟,该院院长杜俊峰和部分院领导、各审判庭庭长,基层法院院长及理赔小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赵英伟主任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从法院自身作为赔偿义务主体可能发生的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中的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和执行错误几方面,结合省内外发生的大量翔实的案例进行了细致、深入地讲解,并就查封、执行中诸多细节问题逐一进行了指导。同时,赵主任还介绍了几起国家赔偿案件审结后因发生国家赔偿而引起的对相关人员的追偿追责情况。

  副院长范晓杰在会上通报了近两年我地区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情况。针对两级法院自身作为赔偿义务主体案件比例大的现象,强调了两个问题:一是追偿追责问题,二是法院内部的绩效考评问题。希望每一名法官都要秉持“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司法理念,从自身审判执行中不规范的问题入手,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中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以及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加强规范管理,自觉防范国家赔偿案件的发生。

  院长杜俊峰参加了此次座谈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请审判专家授课,以训代会的方式很好;赵主任的授课,对于两级法院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加强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国家赔偿案件发生,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权威和公信力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人民法院要通过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把国家公权力机关违法侵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国家主动救济民权、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发挥到极致。杜院长要求与会人员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理清思路,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共同做好两级法院的国家赔偿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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