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5月 18日 ,葫芦岛市法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明德楼继续举办第四期和第五期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系列培训。
第四期培训于 5月 18日上午举行,由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做“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市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相关人员,及省法院行政庭领导、全市两级法院的部分领导和法官 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李广宇副庭长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中,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全国各地发生的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条例》保护的合法权利,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利害关系的理解,不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可诉性,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信息公开案件与传统行政案件在审理方式上的区别,《条例》中相关规定的适用等问题。
第五期培训于 5月 18日下午举行,由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做“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市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部门全体人员,及省法院行政庭领导、全市两级法院的部分领导和法官 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赵大光庭长在“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中,主要阐述了《行政强制法》的概况、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注意的问题。
《 行政强制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是新近颁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两位专家结合行政执法和政府政务公开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行政机关认为通过讲座澄清了模糊概念,对今后依法行政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