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加大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力度,快速、高效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指导规范葫芦岛市两级法院调解工作,葫芦岛市法院成立了葫芦岛市纠纷调解指导中心。
葫芦岛市纠纷调解指导中心的办公地点设在立案一庭,中心主任由立案一庭庭长担任。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有八项:一是在当事人不反对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二是根据业务庭的要求,协助开展审判调解和执行调解;三是积极与非诉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四是协助特约调解员工作;五是强化与非诉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络工作;六是开展对下调解指导工作;七是开展两级法院的调解培训工作;八是总结推广调解经验,选树调解典型。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力争使民商事收案指标年度内增幅下降;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高于省平均数;同时推出一批善于审判调解,艺术精湛的法院工作人员。
葫芦岛市纠纷调解指导中心的成立是该院对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以及诉调对接工作的新探索,必将会促进葫芦岛市两级法院的调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