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判前听证制度 葫芦岛市法院姜宏伟副院长节前赴绥中听取代表意见
作者:刑一庭 郜金宽 高恩思  发布时间:2013-03-29 21:08:53 打印 字号: | |
  葫芦岛市法院党组为解决现实审判工作中所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适时提出了《关于对案件实行判前听证机制的意见》,为贯彻党组决定和化解矛盾, 2013 年 2 月 7日姜宏伟副院长带领刑一庭郜金宽庭长及案件承办人,汇同葫芦岛市检察院公诉人,一行十人专程到绥中县法院,在该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的协助下,主动与绥中县人大取得联系,对十名市人大代表关注的在审案件进行交换意见,并举行了听证会,会上,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对本案的建议,同时,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由姜宏伟副院长、郜金宽庭长、检察院二处姜来臣副处长对代表关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最后,双方达成了对案件处理既要教育其本人,又要警示社会,依法依情处罚的共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刑一庭 郜金宽 高恩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