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葫芦岛市法院 3个集体、 1名个人分别被评为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作者:法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3-04-28 16:05:10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的通报》,我市法院 3个集体、 1名个人分别被评为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龙港区人民法院、绥中县人民法院、建昌县人民法院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绥中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国军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法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