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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3-04-28 16:10:26 打印 字号: | |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行政行为的规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3 年 2月 20日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 2012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2012年,葫芦岛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 1086件,审结 1061件(含旧存)。其中,一审收案 150件,审结 140件,结案率 93.33%,行政机关败诉 34件,败诉率 22.7%;二审收案 50件(旧存 2件),审结 45件,结案率 90%,行政机关败诉 12件,败诉率为 27%;行政非诉审查案件 882件,结案 870件,结案率 98.63%;疑请案件 1件,结案 1件;复议案件 5件,结案 5件。一、二审案件受案数较上一年均有所下降,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官民”矛盾日趋缓和。行政案件类型相对稳定,城建类和自然资源类案件数量仍然突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数大幅上升。 2012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进行了行政机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互动,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发展;三是行政审判工作与市政府法制部门相互通报制度建立和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健康发展。

在“行政审判白皮书”中,我市法院分析了行政案件的特点及成因,特别是对于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就行政机关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六条工作建议: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能动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权属争议;三是充分发挥复议机关的行政监督职能;四是建立并完善内部监督评价制度;五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提高依法应诉能力;六是增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参与诉讼和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责任编辑: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