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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庭审方式改革系列观摩活动在兴城法院首次举行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3-04-28 16:25:13 打印 字号: | |
  2013 年 4月 12日 ,兴城法院首次运用新的行政审判庭审方式改革系列观摩活动在兴城法院首次举行。

  行政审判庭审模式审理了一起劳动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这是葫芦岛市法院举办行政庭审方式改革系列活动之一。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于长苓、两级法院主管院长及行政庭同志,以及市检察院主管民行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同志共计四十余人旁听了这次庭审活动。

  庭审中,主审法官在充分理解省法院庭审改革思路基础上,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审前会议、主审人汇报制度和设立化解行政争议阶段等庭审改革亮点,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过程流畅,对我市两级法院庭审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推开起到了引领作用。

  庭审结束后,三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围绕这次庭审观摩活动进行了现场座谈。省法院于长苓副庭长对庭审观摩活动给予了中肯且精彩的点评,她指出:今天的庭审非常有意义。行政审判庭审改革是省法院今年的重点工作。葫芦岛的改革试点很好,领导重视,在这么短时间就开了一个这样好庭,成效显著。改革主要包含两层意义:一是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二是提高庭审以及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于庭长高度评价了兴城法院观摩庭的成功之处,同时也指出了今后庭审活动中尚待完善的问题。绥中法院王志武副院长及各基层法院行政庭长、副庭长分别就庭审改革和本次庭审进行了广泛交流。中院行政庭李彦博庭长就庭审改革的作用、意义及审前会议的效力、庭审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一步进行了说明。

  兴城法院项雷院长就改革的引领作用和改革思路讲了深刻意见,表示兴城法院高度重视这项改革举措,全力以赴参与并支持行政审判方式改革。

  最后,市法院孙一博副院长从本次庭审的评价、庭审改革的思考、行政审判工作的定位和对行政审判干部的要求等四个方面发表了重要讲话。孙一博副院长指出:要将行政审判定位于维护和树立法院公信力的窗口;定位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者;定位于行政相对人的主心骨;定位于行政法治人才的培养摇篮。要求行政审判法官要做到: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善于协调、敢于碰硬。要求两级法院都要开展庭审观摩,总结工作经验,摸索庭审规律,带动行政裁判文书改革、行政审判调查研究等各项工作的共同推进。

  此外,这也是近年来检察机关首次观摩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审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和重视,为行政审判和庭审方式改革工作的良性运转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责任编辑: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