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9月 10日 和 11日,葫芦岛市法院行政庭法官在孙一博副院长的带领下,两次到案发地召开审前会议并查看现场。
将审前会议纳入到行政一审案件的庭审程序中,是今年行政审判庭审方式改革的举措之一。目的是强化庭前功能,弥补行政程序中因原、被告地位不平等,导致原告举证能力、法律认知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而保证原告在诉讼中能够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利。因此,在审前会议中,合议庭要主持双方当事人陈述观点、交换证据、明确审查客体和争议焦点,还可以对具有协调可能的案件做庭前协调工作。
为了将最近受理的两起较复杂的林地行政确权和行政赔偿案件的法律关系理清,对案件争议焦点有一个全面且直观的了解,行政庭法官在孙一博副院长的带领下,把审前会议召开在案发地。孙一博副院长亲自担任了两起案件的审判长,并主持了审前会议和现场查看工作。在此过程中,合议庭还针对因民事争议引发多年行政诉讼的林地行政确权案件进行了现场协调。当事人均表示,法院的领导和法官能如此深入群众,倾听老百姓的诉求,一定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