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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四督导组来葫芦岛市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法官处 刘纪世  发布时间:2013-11-04 17:03:04 打印 字号: | |
  10 月 2 1 日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四督导组一行三人,在组长、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科长李建国带领下,对葫芦岛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阶段工作和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检查。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宝泉代表院党组对有关工作做了汇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艳莹参加了督导、调研会。

  曹宝泉副院长就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阶段的工作,尤其是学习情况、征求意见情况、整改情况、领导干部“双联系”、“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以及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重点介绍了该院结合自身工作,有特色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曹宝泉副院长表示,市法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明年的正式活动开展中将严格按照要求,在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大力弘扬群众路线精髓,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入于心、见于行,取得实效。

  李建国科长对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阶段工作和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有关情况进行了肯定,他指出,该院党组能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教育活动,做了很多扎实的工作,成效明显,开局良好,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正式开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他要求,该院教育实践活动在已取得良好开端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二是继续加强学习,丰富学习形式,深化学习效果;三是继续深入调研,在挖掘典型总结特色做法上下功夫,及时总结经验 ,做好宣传工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活动开展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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