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处 刘纪世)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努力在全国法院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文化建设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话题。而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议题。从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入手,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就是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何做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是需要各级法院动脑筋、想办法的事情。本文从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入手,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介绍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方法来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养的一些成功经验,如有不到之处,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斧正。
一、法官职业道德、法院文化的基本内涵
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其职业道德是指法官在履行审判权和业外活动中应该遵循的、以公正为首要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所维系的道德准则与道德情操以及行为规范的总和。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0年 12月 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该准则包括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等几个方面,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提供了重要的思想道德保障,体现了法官职业道德的时代内涵。笔者认为,新时代条件下,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就是 “ 忠诚、公正、廉洁、为民 ” 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法院内部要大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除了法律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之外,首先要强调法官职业道德。法官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对法官职业的特殊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是提高法官素质、塑造法官形象的有效手段。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秩序,提高司法效率的内在要求,也是树立司法权威,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条件。
文化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而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长期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精神理念、行为模式、制度规范以及物质表现的总称。法院文化也和其他文化一样,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法院文化建设应该体现特殊群体的特殊性。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选择、活动安排、工作部署、活动形等等,都应当满足于培育法官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公正司法、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和维护司法形象的特殊需要,使法官牢固树立 “ 忠诚、公正、廉洁、为民 ” 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的意识,使法院文化建设给力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的关系
法官的职业道德与法院文化建设都是通过规范法官的信念、行为、习惯等为法院自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促使法官树立追求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理想信念,促使法官对法院、法律产生职业认同感、使命感和尊荣感,由此来促进法官精神境界的提升,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提升法院的整体公信力。
(一)法官职业道德与法院文化其主体、内容及根本属性上具有共同性。 二者的实践主体都是法官以及法官集体;二者的内在目标都是通过提升法官的精神素质、理想信念,进而提升整个法院群体的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提升精神境界,提升内在修养;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都必须以人为本,因此,二者的根本属性都是人民性。
(二)法官职业道德是法院文化内容之一,并受法院文化的制约。 法院文化影响了职业道德目标和内容。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是增强法官尊崇法治的理想信念,提高法官整体素质,展示法官公正高效的职业形象,提升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推动法官实现法治的职业使命。法院文化中的法院精神文化是指法官群体所具有的并指导和支持他们行为的思想意识,包括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法律意识、行为规范、心理习惯等多方面的观念形态,其内容就包括了法官职业道德,可见,法官职业道德是法院文化中更深层的内容,是法院精神文化中的重要价值目标。法院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群体物质和价值、精神和行为的体现,是法院完成法律和社会所赋予的目标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法院文化往往决定了职业道德选择,法院文化氛围决定了职业道德体系和实践中的基本状态,同时,法院文化的发展也制约着法官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三)职业道德是法院精神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并对法院文化具有渗透和能动作用。 法官的职业道德属于法院精神文化层面,是法院精神文化的核心要素。职业道德反映了法院群体的价值准则和精神特征,作为法官品性和人格的沉淀物,职业道德对法院文化具有深刻的影响,对法官的思维、决策和行为模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精神文化决定着法院文化的本质,而职业道德决定着精神文化的本质,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而职业道德是精神文化的核心。职业道德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并帮助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与精神文化平衡协调发展。
三、以法院文化为抓手,提升法官职业道德素养
继 “ 中国筝岛 ” 之后, “ 中国太极岛 ” 正在成为葫芦岛的另一城市品牌。近年来,葫芦岛市法院将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的太极文化与法院特有的文化相结合,把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融入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之中,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创造法官职业道德氛围。 法院文化离不开相应的硬件设施支撑,同样,法官职业道德的实践也应置身于进步、和谐的物质环境之中。几年来,市法院不断加强对审判庭、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等审判载体的规范化要求,在物质装备建设中努力提升文化内涵,注重文化品味,既庄严规范,又富有亲和力,既专业化又便民化,既彰显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又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通过建设好法官阅览室、网站升级建设、体育活动室、在办公区、审判区走廊悬挂中外法学家的格言、警示语等方式,丰富物质建设的文化内涵,搞好环境维护和优化,创造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
(二)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激发法官职业道德信仰。 一是打牢“二为”(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职业信仰,培育理想信念文化。将 “ 人民法官为人民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 ” 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通过主题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激发干警拼搏向上的意识;组织开展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为主题的红色之旅,鼓舞了全体党员、干警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践行司法为民的决心和斗志;开展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言、新任法官宣誓仪式,坚定干警为党、为人民奋斗终生的信仰。二是 开展创先争优,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培育典型,将全国优秀法官 ---方程同志的事迹不断推进、宣扬。 通过评选“方程式好法官”和 “葫芦岛好法官”评选活动, 让方程同志的精神再一次引起全市广大法官的共鸣,让方程同志为民服务的高尚思想、深入群众的工作理念深深感染全市广大法官, 让那些更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法官引领法官队伍良性健康向前发展。三是加强业务素质培养。 市法院 以开展“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载体,苦练内功,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营造出“讲学习、爱钻研、重提高”的学习氛围。通过制定完善的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审委会学习制度,举办“法官大讲堂”,开设网上《法官论坛》,不定期地举办案例讨论会,开展读书会、举办岗位练兵、知识竞赛、优秀审判文书、优秀卷宗、优秀调研文章评选等活动,为广大干警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 不断创新培训思路,加大培训力度,改变传统续职培训模式,与本溪中院联合办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向先进法院学,向专家学者学,有效提升司法能力。四是实施暖心工程,从优待警,增强干警的归属感与队伍凝聚力。建立民主对话制度,为干警搭建诉求平台,畅通民意渠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生活上体恤干警,改善干警生活待遇。复开机关食堂,提升服务质量;为单身干警租赁集体宿舍,减轻单身干警因租房造成的经济负担;组织即将退休的干警外出考察;在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重阳节组织茶话会;在干警生日当天送生日蛋糕等等。
(二)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提供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法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最明显的体现。全市法院把培育礼仪文化和廉政文化作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 “ 礼仪促规范、规范保公正 ” 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官职业形象、接访接诉、开庭审理、执行工作、八小时外的活动等环节入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市法院不定期的组成廉政监督和司法行为巡查小组,多次组织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干警精神状态、接触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言行态度、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干警审判作风投诉等方面检查督促,以提高法官的司法礼仪。
在培育廉政文化方面,全市法院精心搭建廉政文化环境平台,积极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多种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以干警廉洁司法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法院的职业特点以及法院中心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实际,突出 “ 公正、文明、廉洁、高效 ” 的廉政文化主题,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每日常规督查与每周民主随机抽查想结合的大督查格局,推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形成一套 “ 不必为 ” 的激励机制, “ 不愿为 ” 的自律机制, “ 不敢为 ” 的惩戒机制和 “ 不能为 ” 的防范机制。
(三)重视制度文化建设,加强法官职业道德的约束。 法院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也是提升法官职业道德的保障。近年来,市法院在制度化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思路和模式,力求通过规范化建设出公正、出效率、出公信力。 2012年,市法院积极导入 ISO国际管理体系,并于 2012年 11月成功通过了 ISO国际管理体系认证,成为省内首家通过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的中级法院。在导入 ISO国际管理体系过程中,我们全面整合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不适用的规章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新建的新建,最终形成了内容完善的《市法院标准化管理文件汇编》,基本做到了规章制度无“死角”、制度约束无“空白”、成文制度无“虚设”,建立起了用制度规范人,用机制激活人,用责任约束人,用绩效评价人,用奖惩回报人,符合法院职业特点的科学司法管理机制。
总之,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来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法官的个人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树立法官和法院的良好的形象,对于提上法院的公信力,实现 “ 让人民群众满意 ” 的司法追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