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于 2013年年初开展了一审行政案件庭审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省法院和最高法院分别在我市召开了相关工作现场座谈会,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对此亲自作出批示,建议最高法院行政庭以适当方式推介。
近日,葫芦岛市法院结合一年来的行政案件庭审改革实践修改制定的《一审行政案件审前会议规则》和《一审行政案件庭审规则》,被省高院行政庭原文印发至全省中院。省法院认为,我市的庭审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强化了对行政审判的导引功能,提高了庭审效率和质量,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好评,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运行机制的改革,规范全省行政审判庭审方式,要求各地法院参照执行。
省法院对该院行政案件庭审改革试点工作的充分肯定,将激励我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继续为庭审改革的有益尝试付出更大智慧和努力。今年该院行政庭还将继续指导各县(市)、区法院进一步落实上述两规则,并积极探索与之相配的裁判文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