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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法院值班保安朱明慧拾3000元现金返还失主
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4-03-07 15:59:04 打印 字号: | |
  3月 3日 10时,建昌县八家子镇当事人韩某来葫芦岛市法院办事,登记后,在接待室等待,离开后,将随身携带的文件袋落在长椅上,该院值班保安朱明慧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文件袋,立即上交给值班法警,值班法警和在场两名保安当场查看了文件袋,发现内有现金 3000元,立即向支队领导报告,支队领导指示要妥善保管,务必返还失主。

  10时 15分,万分着急的失主返回,值班法警在确认失主身份和对丢失现金数额核对后,如数将 3000元现实返还失主,失主非常感动,欲以现金筹谢,被值班法警和保安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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