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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郭毅敏副院长一行到葫芦岛市法院考察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4-05-15 16:18:18 打印 字号: | |
  4 月 22、 23日,深圳中院郭毅敏副院长一行 8人到葫芦岛市法院考察、交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相关工作。

  22 日下午 ,在该院 502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进情况座谈会。会议由常务副院长曹宝泉主持,副院长刘军及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审管办相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曹宝泉副院长表示,深圳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本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全国试点法院,相关工作已走在全国法院前列,郭毅敏副院长一行来葫芦岛市法院考察为该院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该院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深圳中院的先进经验。同时,向考察组一行介绍了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基本情况,说明了该院在信访制度改革、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等方面进行的相关工作。

  孙朝晖主任详细说明了葫芦岛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相关工作进展状况,介绍了该院在审判组织制度、审判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改革情况。宋冬梅处长介绍了该院合议庭人员调整、审判长选任相关情况。

  郭毅敏副院长对该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介绍了深圳中院在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方式等方面进行的相关工作。与会同志就如何建立科学的合议庭、法官考核体系,如何设置审判委员会过滤机制,如何实现法官“责权利统一”办案责任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