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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法院开展刑事庭审评查工作

作者:刑事第一合议庭 刘纪世  发布时间:2014-09-18 13:04:37 打印 字号: | |
  6 月 5日 上午 9点,葫芦岛市法院刑事庭审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副院长姜宏伟的带领下来到龙港法院一号审判庭,对正在进行的郑某某贩卖毒品一案的庭审情况进行评查、指导。

  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庭审质量,提升司法能力,根据省高院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市中院决定于 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刑事庭审评查工作。对此,特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宏伟任组长的刑事庭审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法院刑事专委会委员以及程序评查合议庭审判人员共十人组成,对在活动开展期间进行的刑事庭审工作进行随机评查。庭审评查的内容,主要是了解合议庭及成员在庭审中执行诉讼法的情况,规范操作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当庭质证认证的能力以及庭审礼仪等情况。庭审结束后,评查人员根据《刑事案件庭审评查评分表》进行无计名评分。庭审评查人员、本院主管刑事副院长、刑庭庭长以及案件合议庭成员就本次庭审活动召开座谈会,进行总结讨论,查找不足,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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