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辽宁省法院常务副院长丁仁恕到葫芦岛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26 13:08:23 打印 字号: | |
  7 月 8 日 — 9 日,辽宁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丁仁恕、审管办主任林阳、审管办工作人员兴成鹏与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侯国武、正处级调研员闵宏林、副主任科员宋双江一行六人到我院就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分别与葫芦岛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长和办案法官代表、人大代表、律师代表、葫芦岛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主要领导以及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分别就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果、社会评价、对改革的切身感受以及对下一步改革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开展了深入座谈。

  葫芦岛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座谈中表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是法官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升,新机制运行三个月结案数环比上升近 50% 。二是法官的责任心被充分调动。通过让审判权回归法官,促使法官对案件更加负责,促进服判息诉。三是管理模式有了新转变。由于领导不再对案件进行签发,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集中研究趋向性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利于对下指导。

审判长和办案法官代表认为,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提高了办案效率。“去行政化”的权力运行模式,使审判权回归法官自身,消除了层层审批对审判的行政化干预,缩短了办案周期,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新模式下,很多法官单位时间办案数量明显提升。同时,“内外并重”的监督评价模式使得“谁办案、谁负责”和“终身追责”成为可能。内部用“用审判权监督审判权”,建立评查合议庭,外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社会公众对法官和案件进行考评。法官们感到新机制在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让自己肩负了更多的责任,倒逼自己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确保程序和实体的公平公正。

  在与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的座谈中,与会代表表示,新机制运行几个月来,感觉最明显的就是法院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法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案件的审理时间大大缩短。以前大多是律师找法官,催着法官处理案件,尽快判决。现在是法官找律师,尽可能全面细致的了解案情、固定证据、开展调解息诉工作,尽快高效办结案件。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律师代表表示由于法官的权责统一,大大减少干预案件的外部因素,律师也可以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到研究法律问题本身。同时由于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建立,律师的职业环境大大改善,与其他地区相比得到了更多执业便利,律师的执业信心空前高涨。

  在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检察院和司法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的座谈过程中,各单位领导同志分别从各自部门工作角度出发,对该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前后的工作变化和改革成果进行了评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宁绥在座谈中指出,市人大参与见证了法院的改革过程,新机制运行一段时间以来,效果明显,各项指标普遍提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市法院的改革直面旧体制顽症,实行审判组织扁平化,法官终身负责制,真正实现了权责统一。同时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机制改革的落脚点在于实现公平正义,祛除外部干扰,还权于审判法官。杜俊峰院长带领市法院在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后续的改革中,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法官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法官的准入准出机制,加强审判工作后勤保障。市人大将一如既往的继续支持法院改革。

  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侯国武在调研中对该院的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三点意见:第一,葫芦岛市法院在全国首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先河。落实改革精神到位,改革初见成效。第二,改革解决了以往法院诸多问题。消除了法院“官本位”思想,让业务骨干回归审判一线,法官的荣誉感、责任心得到了极大提升,执业行为得到了自我完善,赢得了当事人、律师对法官群体的普遍尊重,也获得了党委、人大和政法各部门的支持。第三,要继续强化法官业务素质,确保案件质量。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改革不断完善。要及时汇报,取得上级领导机关的支持,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坚持下去。

  省法院审管办主任林阳在会上指出,该院按照最高院的改革思路,紧抓机遇推行改革,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一是审判组织机构从层级到扁平,强调了审判主体责任。彻底的割断了层级审批的组织联系。二是通过去行政化,使精英回归审判一线,突出了审判职能。将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等编入合议庭办案,让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位置。三是降低风险,强化了监督。建立自我纠错的程序评查和实体评查机制,导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使监督贯穿改革始终。四是集约政务管理,提高了审判保障。将分散的行政机构有序合并,实行集约化管理,使之更加高效的为审判提供保障服务。五是专业化的人员分类管理模式,使审判资源合理流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法官的责任心得到增强,审判质效得到提高,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同时他要求,中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基层法院积极跟进,大胆尝试,继续不断深化改革。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丁仁恕在座谈中指出,葫芦岛市法院的改革经验释放了正能量,传递了好声音。特别是通过与一线法官、律师代表、人大代表的座谈,以及人大、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更加坚定了推动改革的信心。他要求该院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法官员额的合理确定,保障法官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着力推动基层法院的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情况,促进改革不断优化。通过落实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官责任心,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