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9日 ,葫芦岛市法院民法培训班圆满结束。
此次培训全市法院共有 110名法官参加, 4名教师授课。教学中首次采用课件授课方式,增强了生动性、直观性、趣味性。本期培训的主要特点是参训学员到课率高,学习积极性高,课堂纪律好,结业考试良好率高。
此次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主要原因是,一是准备充分。提早下发通知,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便于法官安排好工作;授课教师认真准备,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情况下,精心备课,并按照要求制作课件;市中院投资对教室进行了改造,装备 2台空调 1台投影仪,对教室进行了粉刷,极大改善了学习环境。二是基层法院足够重视。对本院人员组织得力,保证了参训率。三是领导带头示范。培训期间,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艳莹同志抽出时间参加听课,并对本院参训人员予以督促。四是检查到位。每次上课前进行点名签到。五是配合默契。有关部门对此次培训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计财处的同志从费用收取到食堂伙食安排,尽心尽力,为学员学习提供了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