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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法院举行法官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5-01-07 09:05:01 打印 字号: | |
  12 月 4 日 ,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法官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法官的主体地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葫芦岛市法院举行全体法官宣誓仪式,并向在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以上的老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宁绥,内司委主任张乃平,内司委副主任陈学雷出席本次宣誓活动。

  刘宁绥副主任在本次宣誓活动中指出,近年来,市法院勇于担当,敢于实践,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成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全国试点法院。市法院的工作得到了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对法院的工作市委、市人大是满意的。为了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他对法院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二要坚持公正司法。牢牢把握公正这一生命线,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保持职业本色。要常怀公正之心、敬畏之心、淡泊之心,坚持公正底线,自觉抵制金钱、权力、人情的干扰。十八届四中全会勾画出了司法改革的宏伟蓝图,全市法官要在司法改革的“春天里”,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