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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到葫芦岛地区现场办案
  发布时间:2015-07-31 09:17:05 打印 字号: | |
  2015 年 7月 13日 至 16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郭修江等一行四人到我市巡回办案并到建昌县勘察现场。

  2015 年 7月 16日 上午,郭修江法官与葫芦岛市部分行政审判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康宪雷,葫芦岛中院副院长刘军、建昌法院院长赵志刚、兴城法院副院长孟凡斌、龙港法院副院长刘忠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孙一博等参加了座谈。该市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人员及律师代表就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阐述,郭修江法官从行政审判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如何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行政协议及民行交叉案件的审理等四个方面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同时郭修江法官还对葫芦岛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座谈,该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及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澄清了模糊认识。座谈对推动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