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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中院举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
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06-25 09:23:4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执行案款管理,6月20日,我院执行局召开“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葫芦岛市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同志、我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及执行实施庭相关负责人应邀与会。葫芦岛中院执行局局长安静出席会议,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的文件精神,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所谓“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就是对执行案款进出账全程留痕、动态管理,能够有效解决执行案款的管理难题,实现了对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透明度,让当事人更快地查询到执行案款的动态,最大限度地方便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缓解执行工作压力。

会上,葫芦岛市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人就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工作设想作了简要介绍。双方就在立案环节、执行回款环节对接、配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为实现对执行案款的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作了进一步沟通。

安静局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开通运行。要在6月底前完成“一案一账号”系统建设工作。希望银行按照我院执行局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执行案款收取管理、发放监督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尽快启动系统和接口开发等对接工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的推行,可以有效解决案款管理不规范、案款滞留等问题。杜绝办案人员直接接触现金、私自办理执行案款收支的现象,提升执行公信力,有效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问题的发生,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