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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攻坚克难
(葫芦岛中院罗东华法官)
  发布时间:2018-08-13 15:27: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申请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的全力配合下,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执结28件执行案件,彰显了葫芦岛中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葫芦岛中院执行局罗东华法官,在办理葫芦岛银行绥中支行与葫芦岛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葫芦岛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已经全部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且对该财产进行了评估、网络司法拍卖。两次拍卖后因无人竟买流拍,申请人同意以流拍价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合议以物抵债前,罗法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在财产抵押后,有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工资的行为。与此同时绥中法院提出被执行人在绥中有27件关联执行案件,申请人多次到法院要求尽快执行,但被执行人除银行抵押财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已经陷入僵局。

案情至此,给罗法官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该有限责任公司在以物抵债阶段出现了27件执行案件,涉及职工69人,虽然这27件案件在抵押权之后,但是罗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拖欠职工工资与保险金且人数众多,都是职工辛苦劳动所得。一旦该公司以物抵债将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些职工将得不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和保险金,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极易造成群访事件。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解决基层法院清理积案,减轻办案压力,于是葫芦岛中院将这27件执行案件提级执行。罗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葫芦岛银行绥中支行沟通,介绍这27件执行案件情况,该公司所拖欠的工资是工人们生产生活的保障。申请人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自身维护社会稳定的义务,答应垫付被执行人所拖欠的职工工资和欠缴的职工养老保险金。

罗法官在本案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说明情况、拒不提供工资会计账簿、谎报工资数目等困难的阻碍下,两个月中,他数十次往返于被执行人、申请人、劳动局、地税局之间,一笔一笔核算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最后确定了每位职工准确的工资和保险金数额。执行款发放时的五张附表,是罗法官连日加班赶制而成,只为了让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满意而归。7月26日一早,绥中县人民法院门前就聚集了许多申请人,前来领取拖欠已久的工资,不难看出他们面带喜色。这天他为69位职工发放执行款82万元,一位职工感激地说道“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感谢执行法官为我们全力执行,今天我终于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资款和社会养老保险金!”这句话也让执行法官罗东华倍感欣慰。

    涉民生案件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葫芦岛中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保护了众多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