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如期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市中院围绕坚决打赢“决胜执行难战”专项活动,在联合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上狠下功夫,采取了依靠党委、政府各方力量,形成联动机制; 确定攻坚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各部门全力配合,形成全院一盘棋; 行非常之举,全力清积等一系列惩戒措施,取得显著成绩。
对于下一步执行工作,强调要加强监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市法院“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院长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市中院院党组成员、市中院执行局中层干部“双包片”,对各基层法院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汇总工作情况形成月通报,对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院领导进行约谈、警示。切实发挥市中院协调和统筹优势,统一调度使用辖区法院执行力量,协同、帮助基层法院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或长期未结案件。
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执行质效。制定办案流程细则,规定各执行节点期限,加强对执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案件的管理。安排专人依托指挥平台和办案系统中的执限预警功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及时进行催办、督办,杜绝超执限现象。每月召开案件调度会,统一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建全“终本”案件管理,对“终本”案件逐案核查,加强“终本”案件后续管理,执行措施不中断,畅通恢复执行渠道。
深化执行举措,拓宽执行方法。规定期限内不主动履行和不按要求报告财产被执行人,一律限制高消费。公开张贴限制高消费的公告,附照片和个人信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信用惩戒,符合失信条件的一律列入失信人名单。除加大在繁华地段的大型LED屏幕、各种有影响力媒体的曝光力度外,还要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失信彩铃。拓宽执行方式方法,多适用搜查、悬赏、律师调查令等手段。加大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对符合拒执罪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落实考评办法,分解评估指标。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明确节点,分解指标,将执行规范指标转变为执行流程节点措施,通过落实分解各项执行质效指标,来建立规范执行评价体系。深入开展“执转破”工作,市中院成立“执转破”案件审查组,专门负责审查两级法院执行转破产案件,使“执转破”工作进入常态化。
争取多方支持,改善外部环境。除已经有效运行的各种联动机制外,积极与不动产中心协商关于执行房屋、土地的联动办法。借助公安机关强大的社会信息管控平台和丰富的侦查控制手段,深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意见。争取地方人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形成规范性的办法和意见,继续深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积极参与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创新宣传手段,推进执行公开。通过抓典型案例、布置工作宣传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执行风险及逃避、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借助各种公众媒体平台,多方面、多角度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等问题。每月编写《执行工作简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在集中执行活动和开展重大案件执行期间,积极联络媒体进行专项报道,充分展示执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