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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用热情与忠诚书写青春
  发布时间:2018-09-26 15:14:18 打印 字号: | |

       刘宇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科副科长。工作11年来,一直从事审判服务工作,当过司法统计员、审委会秘书、文字秘书,在审判管理岗位上奉献了自己的青春、智慧和汗水。近五年,获得个人嘉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得市妇联“三八红旗手”、该院“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刘宇在审判管理岗位上,忘我工作,甘于奉献,恪尽职守,文字综合、审判管理、司法宣传三管齐下,多点开花,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保质保量完成各类综合材料,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运用审判管理手段,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以及审判质效的提升作出贡献;加强司法宣传阵地建设,加强舆情监控和意识形态工作,对外宣传工作效果显著。

撰写法院工作报告、政协工作通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等各类全院性大型综合材料20余篇,形成文字15万字,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起草《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完成市中院《关于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员额管理实施方案》等七个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完成市中院2017年度国务院分解指标任务台账、省法院2018年人代会报告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2017年提供稿件30余篇,审核稿件50余篇。配合市广播电台完成《法治中国》观后感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电视新闻录制工作,组织两级法院“政风行风热线”录制工作。加强对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管理,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民主党派人员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组织座谈,组织法官上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加强日常舆情监控,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沟通联络、文件的传达和落实,撰写、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完成南票区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舆情控制工作。

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规范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和“我为营商环境建设做贡献大讨论”活动,组织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大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就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向驻检察院纪检组进行周汇报,做好迎接督导组检查的准备工作。圆满完成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情况汇报和“我为营商环境做贡献大讨论”活动工作总结的撰写和上报。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