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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玲 爱岗敬业 锐意进取
  发布时间:2018-09-26 15:14:54 打印 字号: | |

       李玲玲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一名普通会计。先后获得2016年全省法院财务统计工作优秀个人;2016年度个人嘉奖;2017年全省法院财务统计工作优秀个人;2017年度个人嘉奖。

多年来,她坚持思想政治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为更好掌握法院财务制度,多次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规章及标准的变化,整理学习笔记和注意事项,以备工作需求。时刻以清醒的头脑、坚定的信念和进取的精神,把自己全部身心投入到法院财务工作中。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严格要求自己,以扎实的业务知识服务于本职工作。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程加快,市中院2017年要完成数据调研汇总、经费基数测算及财力上划等对接工作。在会计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李玲玲克服困难,利用个人休息时间,梳理各方面流程,与有关领导积极沟通并配合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历经4个月对各项数据反复测算修改,经过各方努力最后终于确定了财力上划基数,保证了上划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今后的财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每年的部门预决算工作都是时间紧、任务重,而做好预决算工作的前提是认真做好财务凭证记账整理、各类财务数据统计填报等日常性的基础工作,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本年已发生的支出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和需求,对明年的支出有着合理的预估;而每年的部门决算工作,为了准确核对账目、顺利年终结账、填报决算报表等,李玲玲都是连续几天工作到后半夜。

工作中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与有关领导及时勾通。在处理报销单据时做到认真审核,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凭证敢于指出,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单据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为服务好业务部门的审判执行等工作,李玲玲对报销标准给予耐心讲解,尽量做到公务卡还款及时准确;对各基层法院提出的业务问题给予积极的解答和指导,及时向兄弟中院了解信息情况。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