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员最讲认真。”这是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审判员朱丹经常说的一句话。朱丹是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民事审判一线的优秀法官的。无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朱丹都能做到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从事审判工作之后更是如此。
在办案中,朱丹总是能够做到仔细研究,精益求精。在?某诉我市某乡人民政府著作权纠纷一案中,为证明某乡政府的侵权事实,著作权人?某向法院提交了近50万字的原始手写书稿。想要查清侵权事实,就得逐字逐句地将原始书稿与涉嫌侵权书籍进行比对,找出两者之间的雷同之处。尽管本案涉诉标的额不大,但是朱丹没有草率办理。他用了近一周的时间,完成了两种书稿的比对工作,几乎找出了它们之间的全部雷同之处。当被告某乡政府看到朱丹整理出的比对材料后,不禁露出了惊叹的表情,一改庭审中的强硬对抗作风,主动表示认输服判。通过朱丹的进一步沟通协调,某乡政府与?某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某乡政府赔偿著作权人?某经济损失5万元,并且即时履行了赔偿款项。当?某拿到全部赔偿款后,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几天后,?某为表达感激之情,特赠送朱丹“秉公执法,善莫大焉”八字书法条幅,感谢他公正司法得民心。
从2008年8月选调到市中院工作,朱丹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审判员,三级法官,主要负责民商事一、二审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工作。从选调到市中院的那一刻起,朱丹就把学习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放到了第一位。朱丹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法学系,大学本科学历,但他并没有满足,而是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审判能力,现为辽宁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位。
既然走上了这样的岗位,朱丹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热爱审判事业,让群众在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公平与正义。
朱丹从事审判工作9年来,共审结民事一、二审案件近600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或改判的情况,无一错案和瑕疵案件。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努力让每一起审结的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因工作成绩突出,朱丹先后于2014年被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调解标兵”、“优秀法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审判工作中,朱丹总结出了“五心”调解法,大大提高了所办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也得到了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因办案社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2016年朱丹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葫芦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他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热爱法学理论研究,2014年至2017年,共有17篇论文获得我省各级法学会奖励。2017年,朱丹共审结民商事一、二审案件114件,结案数量居民事部类第二名,其中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含知识产权案件)11件,一审结案数量居民事部类第一名。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是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公心,敢于站在阳光下,敢于站在党和人民群众的视野中,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工作中,朱丹一直奉行“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审案”的行为准则,在对待当事人上,始终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官的尊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相关规定。他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朱丹的人生信条是,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