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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重拳,直击老赖
  发布时间:2018-10-12 12:26:57 打印 字号: | |

葫芦岛中院为深入落实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国庆期间无休全城抓捕“老赖”。

9月30日出征仪式结束后,执行实施庭庭长师庆军带着执行干警们就奔赴了执行现场,准备抓捕被执行人尹某。执行人尹某的公司与申请人李某的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锦州凌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货款199.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尹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因案件长期未执结,申请人多次上访,省高院将此案件交叉执行至葫芦岛中院。此时距离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之日已经四年之久了。承办法官师庆军接到案件后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情,查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尹某未果。

时间推移至9月30日,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住所线索,此时正值“双节捕赖”专项行动开展,葫芦岛中院便将该被执行人设为重点抓捕目标。30日下午时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乘电梯上楼时被眼前的场景惊呆,电梯门距离被执行人家门只有不到一人的距离,门口还悬挂着监控探头,可谓是“严防死守”。干警前去敲门,依稀能够听见室内声音但却无人应答,随后干警们又找来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帮忙敲门劝说开门,均无人回复,用尽各种方法后,无奈返回。承办人返回后继续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10月3日,承办人再次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时,被执行人尹某被迫来法院面谈。交谈过程中被执行人言辞激烈,仍然以没钱为借口拒不履行债务。法官当即向被执行人宣布了拘留决定书,将被执行人送入了拘留所。次日,被执行人家属摄于法院强制措施压力送来五十万元,偿还部分欠款,其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款,案件就此结案。

国庆期间,葫芦岛中院统一行动,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以雷霆之势,乘胜追击,以锐不可当的气势,打通妨害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让“老赖”瑟瑟发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