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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驻村工作 发挥帮扶作用
葫芦岛市法院助力乡村精准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1 15:21:20 打印 字号: | |

兴城市碱厂满族乡蒋家村是省级贫困村,村集体经济负债运行,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有201户、514人,为实现该村集体经济整体“脱壳”和贫困户精准脱贫,市法院驻乡第一副书记谢景华同志和驻村工作队成员,真蹲实驻、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将心思集中到帮扶工作上,切实帮助村民办实事、解难题、谋发展。

为找准症结把准脉,开对药方拔“穷根”,驻蒋家村工作队同志前期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准备工作,市法院党组多次听取该村实际情况、扶贫工作基本设想和项目可行性评估,计划兴建50kw村级普通式光伏发电站一座,作为精准扶贫项目。光伏发电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具有一次性投资、多年收益、精准扶贫等特点。为保证项目顺利上马,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同志多次与兴城市政府和乡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协调解决项目资金40万元。

1029日,经项目立项、选址、工商局注册登记、电业局审批、发改委备案、变电所增压、询价和招投标等工作,工程建设(安装)竣工,项目占地800余平方米,实际安装光伏52.88kw,设计运行周期25年,预计年发电80000度,能够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20年,预计年收入5万余元,7年收回建设成本,计划近期完成并网发电。所得收入将主要用于村集体建设和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困难,实现村集体经济整体脱壳,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状况。实现从“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的转变,加快推进扶贫攻坚战的进程。

 

市法院党组一直将助力乡村扶贫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推进完成了几个扶贫项目,取得了一定效果。市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抓好落实驻村工作,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助力脱贫攻坚与同步小康。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