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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审判 院长庭审也直播
  发布时间:2018-11-26 08:44:37 打印 字号: | |

利用互联网,进行庭审直播,实行阳光下审判,让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

1123日上午9时,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院长王淑俐在法官席上居中而坐,正在主持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机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此次会议,是借助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的,由此正式拉开了全市法院院领导庭审直播示范月活动的序幕。

 锦化机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市中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院长王淑俐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积极推进该企业破产重整工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合议庭针对破产企业债权人人数比较多、债权种类复杂的特点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同时加强与管理人的沟通协调,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会议开始后,未到现场的债权人,观看了会议现场直播,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相应页面进行了投票表决,有的债权人通过网站设置的提问栏向管理人及债务人提问相关问题,管理人、债务人将在此次会议结束后,对债权人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回答,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

 

在审判长主持下,整个会议,程序严谨,节奏紧凑,成果明显。管理人就破产重整情况作阶段性工作报告,并作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债权表;法院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债权人分组投票表决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责任编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