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何某低下了头。
为了“哥们儿够意思”,他为朋友刘某提供债务担保,可当刘某真还不上款的时候,作为担保人,他不仅私下将担保抵押物易了主,还将380万元收入款挪做他用,以为自作聪明却被送进“班房”。
申请执行人孟某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和解,何某家人还给我60万元现金,还拿出三套房子作抵押,他们积极配合有诚意,希望剩余的欠款,何某能按期给我。”
本案是一起由葫芦岛中院执行的案件。中院执行局局长安静说:“在执行案件中,对于明明有钱却故意拖欠不还的被执行人,法院立场明确——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对多名拒执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在高压之下,大多数人都履行了义务。”
为朋友担保几百万 不含糊
2009年至2013年,刘某在葫芦岛市连山区经营一家寄卖行,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孟某借款380万元。刘某找到沈阳的朋友何某,何某先后两次以沈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9套房产作为担保抵押物,并以刘某债务的担保方身份,与孟某签订两份三方协议,承诺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所欠款项全部还清。
一担保就是几百万,一点不含糊,这关系不一般。何某说:“刘某和我自小一起长大,双方父辈关系也不错。刘某找到我,我就做了担保。”
担保后,刘某偿还113万元欠款后,其余的267万元不再履行。2015年3月,在屡次催要无望后,孟某向葫芦岛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8月,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孟某借款本金267万元及利息;被告何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16年8月,孟某向葫芦岛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何某的身份已不仅仅是担保人,当法院确定刘某无能力偿还欠款之时,他作为本案另一被执行人,与刘某一样面临被执行。
私自出售抵押担保物 真糊涂
该案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此案的葫芦岛中院法官刘勇进行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刘某和何某的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简单一句话,就是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阅卷中,刘勇发现,何某不是沈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凭什么以该公司开发的房产作担保呢?经进一步了查明,刘勇了解到,何某虽不是法人,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正是这么一个“障眼法”,让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颇费了一番周折。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在期限内完成法律规定的报告义务。何某一直装作不知也不予配合,直到法院查明他的身份才被迫“现身”。
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何某抵押的9套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经先后三次发出公告,并在9套房产门上张贴,有人找到葫芦岛中院,声称这其中有房产是其早已购买的。
法院一查才知道,原来,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何某在未经债权人孟某允许的情况下,已将9套房产中的4套私下出售给善意第三方赵某等4人。也就是说,葫芦岛中院在2015年4月23日查封9套房产时,何某明知上述被查封房屋中存在产权瑕疵,却向法院提供了虚假信息,隐瞒了事实,致使葫芦岛中院的裁判无法顺利执行。
2017年5月,案外人赵某等4人分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葫芦岛中院裁定中止对该4套房产的执行。
法院另查,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沈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名下所属196套房屋,何某在沈阳某建设管理办公室处共领取售楼款380余万元,但遗憾的是,他并未履行法定义务。
2017年4月,因被执行人何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申报财产,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葫芦岛中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这促使何某与孟某达成了还款协议,何某承诺三十日内偿还30万元借款。然而何某仅于当月偿还孟某3万元,剩余部分又不再履行。据此,2018年2月,葫芦岛中院以何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7月24日,在青岛市开发区金沙滩啤酒节上,当地警方将正在喝啤酒的何某抓获。8月24日,经葫芦岛市检察院批准,葫芦岛市公安局对何某执行逮捕。
两级法院联动促和解 还款了
12月19日上午,龙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自愿认罪。
当问及380万元的用途时,何某说:“一部分钱给农民工开工资了,大概180万元;一部分钱买电梯款,如果不安装电梯的话,房子卖不出去;剩下的钱直接给经理进行分配了、还有安装费,其他我记不清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何某说:“既然替朋友担了保,就应负责到底,偿还欠款。现在有人也欠我的钱,如果我能出去,肯定能还清欠款。有些项目运作的钱也能要回来。”
开庭前,被告人何某的妻子和弟弟等亲属送来现金30万元,并表示正在借钱,希望与孟某达成和解。考虑到被告人亲属的诚意,以及何某是担保人等因素,该案承办法官谷月在开庭前,再次为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在中院执行法官和区法院主审法官联动调解下,何某与孟某签订《和解协议》。何某保证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所欠余款全部还清。孟某对何某表示谅解,并请法院考虑对何某从轻处罚。
龙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部分债务,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了解,截止今年11月底,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109件,执结11466件,执行到位金额22.3亿元。近三年,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519件,执结26876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