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省高院巡查组赵子军副局长一行3人到葫芦岛中院开展执行工作专项巡查。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军,执行局局长安静以及执行局各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省高院巡查组根据评估组形成的初步结论,充分肯定了葫芦岛两级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做法,在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执行公开、质效方面等方面的成效,全市执行工作进步明显,执行面貌大有改观,希望葫芦岛市两级法院继续争当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排头兵”。此外,赵子军副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力稳固执行质效,盯紧三个90%和一个80%核心指标不放松,认真做好各项执行工作,在两会前保证各项指标不下降;二是要继续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认真开展“60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切实确保执行攻坚人员不减、力度不减、效果不减;三是要继续落实好申请执行人回访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防止新的信访案件产生;四是要关心关爱执行干警,强化人财物保障,用好用足激励措施,让执行干警更好地投入到执行攻坚中。
此次督导巡查为全市两级法院更好的开展“60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指明了方向,也极大地鼓舞了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两级法院必将以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举措,向执行难发起新一轮总攻。
当天下午,省高院巡查组赴兴城法院和绥中法院展开督导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