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佩服法院的执行措施,今天我已经向申请人支付了欠款,请尽快解除我的限高令。”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致使被执行人无法乘坐高铁外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顺利执结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贺某在某网络平台借款1万元后,一直没有偿还。后经仲裁,贺某需偿还本金及利息13446元,但贺某仍未还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被执行人贺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均被退回,执行人贺某的电话号码也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承办人在移动和联通公司查询被执行人现联络方式,设置了失信彩铃的同时通过彩信的方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被执行人不予理会,没有主动清偿欠款。2018年6月21日,承办人将贺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限制其高消费。
近期,贺某欲乘坐高铁出行,但发现自己被下达限制高消费无法购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贺某急忙法官表示:“没有办法买高铁票对我自己的出行影响太大了,我马上还钱,请立即帮我解除限高令”。经过与申请人的协商,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权益,被执行人偿还13000元即可。在将款项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上后,贺某再次表示,带着“限高令”的标签会给自己带来巨大不便,失信彩铃更是让自己羞于将自己手机号码提供给别人,为了不影响工作和生活,必须摆脱失信被执行人的污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随着执行措施的日益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效果会愈加明显,司法执行措施的震慑力将会让“老赖”们越来越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