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8时3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周密部署,在现场总指挥执行局师庆军的一声“出发”令下,40多人包括执行干警8人、司法警察10人、搬迁公司工作人员20人等迅速分乘8辆警车,赶赴执行地点开展强制执行场地搬迁行动。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安静在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进行远程指挥。
9时,40多人到达位于龙湾中央商务区的一处建筑工地,顶着高温酷暑,在4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和配合下,依法展开强制搬迁行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开发商欠银行贷款
法院终审判决偿还
执行法官彭建平介绍道,这是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行(简称农商行兴城支行)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5月25日,辽宁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某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农商行兴城支行借款本金9000万元及利息9207000元。并自2017年6月1日起按照年息17.82%给付利息、罚息至全部本息付清之日止。
原告农商行兴城支行对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拒不履行拒不配合
法院依法拍卖土地
2018年6月27日,农商行兴城支行向市中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对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拍卖成交价12743.62288万元。
拍卖成交后,该院先后两次公告并向某置业有限公司送达,要求其自行清除土地上的动产,但某置业有限公司拒不配合执行。土地权利继受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对四宗土地上的商砼设备、活动板房、地秤、运输车辆、钢筋、木板、砂石等动产全部清除,将土地移交。
经请示汇报后,该院执行局决定于2019年8月5日进行强制搬迁,并于2019年8月1日明确通知某置业有限公司,告知搬迁物品存放地为某置业有限公司与之相邻土地上,物品由其自行看管,责任自行承担,商砼设备搬迁后不能进行相关固定和安装。
现场见证强制搬迁
代表委员纷纷点赞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完成,该院制定了执行应急预案。经过多次研究和现场踩点,决定组织干警集中强制执行,并对参与人员分成现场处置、安全警卫、执行协调、宣传报道等多个小组,各司其职,统一行动。
由于执行前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执行队伍到达执行现场后,各功能组各就各位,迅速到达负责区域。市土地测绘中心的工作人员先利用GPS系统定位,进行打点划线,以便按照界线放置搬迁物品。
9时45分,尽管有些阴天,但天气依然高温炎热,依然让人闷热得喘不过来气。紧锣密鼓、井然有序的执行工作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搬迁工作人员开始进场。只见80亩的土地上杂草丛生,吊架、塔基等各种设备凌乱摆放、一堆堆小山般的砂土随意堆放。南大门紧锁,不便于搬迁,看门人拒不开锁,执行人员一边耐心劝说、释法明理,一边做好强制开锁的准备。看门人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只好称有钥匙,大门顺利打开。
庭长师庆军说,此次搬迁物品数量多,难度大,总体重量超过2万吨,主要是商砼设备、工程机械、车辆等,还有20多个活动板房, 1000多吨砂土,预计搬迁工作将持续一周以上。
天气愈发炎热,不管是执行干警、法警,还是搬运公司工作人员,大家都是满头大汗,衣服都已被汗水浸透。即便如此,执行干警和法警们仍然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各司其职。现场大货车、挖掘机、三轮车穿梭不停,执行现场井然有序……
在现场,师庆军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案件具体细节,重点介绍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让代表委员对“执行难”有更直观的感受。在整个上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均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记录,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摄像拍照取证。执行过程依法规范、文明有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过程,不禁为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执行工作纷纷点赞,围观群众也是点赞支持。多家媒体跟踪报道,扩大执行宣传范围和活动影响力,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省人大代表王艳红说:“执行法官为了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付出了很多我们看不到的辛苦努力。我会将守法诚信的声音传播出去,将群众理解的声音反馈回来,尽自己绵薄之力助力解决执行难。”
市政协委员丛文龙说:“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参与见证执行过程,非常有意义,今天我参与见证执行让我记忆深刻,力度大,声势强,效果好,不仅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还增进社会舆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据了解,市中院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践行初心使命,有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巩固深化,让人民群众感到法治可信赖、公正可预期、权利可保障。今年上半年,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得以化解。在全省执行工作24项具有可比性的考核指标中,葫芦岛地区有17项指标领先于全国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