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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6 12:08:03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建昌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建昌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建昌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建昌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建昌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案件;

(二)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工作;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八)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管理本院的有关财务和物资装备。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建昌县人民法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建昌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97.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8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10.1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99.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60.88万元 、基本支出结转38.79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56.45万元,增长35.66 %,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性支出政策性提高标准,增加了人员经费规模。二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正常拨入经费。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90%返还。

(二)支出总计198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80.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8.5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13万元。

2.项目支出705.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主要包括办案业务、办案装备、退诉讼费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69.03 万元,降低19.34 %,主要原因:是节约使用资金,压缩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11.15 万元。

主要是项目周期长,一年内未完成及提倡节约,压缩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11.48万元,增长170.69%,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干警绩效奖金未发放;二以前年度结余未使用完毕。三是当年有的项目形成的新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64万元,项目支出705.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73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提倡节约,压缩开资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8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8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5 %。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40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1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7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78.03万元,占4%;

1.公共安全支出1739.9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034.94万元,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压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4.44万元,主要是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及有的项目支出未完成。

(3)其他法院支出70.61万元,主要是退诉讼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未及时来院退诉讼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1.34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门预算测算偏高。

(2)伤残抚恤2.26万元,主要是伤残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享受一级伤残人员年初病逝。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7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4.0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78.0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8.0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门预算测算偏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安排此项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车辆的最大潜能,严格控制车辆支出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2.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维护、燃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建昌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13万元,比上年增加98.45 万元,增长46.51%,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办案数量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建昌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770.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7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执行进度不快 ;二是绩效目标设立相对简单;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项目进行定期追踪,提高项目执行进度;保证项目按正常进度实施; 二认真分析项目,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建昌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建昌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仲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