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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1-07-18 09:21:0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按照省高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7月16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少年法庭揭牌”仪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便是最好的生态,做好少年司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葫芦岛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队伍建设,葫芦岛中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组长,审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民事、行政、刑事、宣教、审判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少年审判领导工作制度,负责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葫芦岛中院在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挂牌设立少年审判庭,下设三个审判团队,分别指派专人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相应开展对下指导等工作。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少年司法是国家法制进步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重塑少年健全人格和品质的希望工程。葫芦岛中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方针,从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环节采取审教结合、寓教于审的方式,尽力追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庭审前对未成年被告人个人、家庭社会概况进行全面了解,以便综合分析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做到心中有数,有备而审,保证庭审的针对性,进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而引导被告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引导当事人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未成年人的利益合理倾斜,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用最大努力化解矛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庭审后积极对未成年犯罪进行回访,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防止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坚持把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成长作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立足点,充分发挥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
      葫芦岛中院将以此次“少年法庭”的设立为契机,全面深化“少年法庭”的各项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以赴做好少年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推动各项普法活动进校园,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仲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