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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中院执行局召开执行款专项清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24 10:22:2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的管理,着力解决执行案款滞留,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葫芦岛中院执行局部署安排执行款专项清理工作,力争9月底前超期未发放执行款清零。会议由执行局局长田继民主持,执行局各庭庭长及相关承办人参加会议。

会上,执行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焦娇通报了中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和超期未结案件工作情况,各承办人对相关情况进行逐案汇报。她表示,案款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承办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案款清理进度,确保如期实现目标。

田继民局长对有案款尚未发放的承办人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终本案件及时恢复,将执行款应发放尽发放,并穷尽执行措施,力争早日结案。二是积极与拒不领款的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争取完成放款。三是对进入拍卖款到账,标的物尚未完成交付案件,实行督办机制,实现尽快交付。四是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放款的主办法官进行约谈,听取未按时发放的原因,督促案款应发速发。

执行案款发放,涉及众多职能部门,既涉及综合部门,也涉及到各业务庭室。执行案款整治专项运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局积极对接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规范发放执行案款问题与财务部门研讨对接。建立定期对账机制,财务部门每周将执行不明款明细推送执行局,由执行局逐一核查、及时认领,确保底数清晰、进出有据。财务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分段导出长期未付的挂账款明细,交执行局逐条排查比对,打好协同管理组合拳。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兑付活动,着力提升案款发放透明度和发放效果。

下一步,葫芦岛中院将按月对全市法院发放执行案款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按照规范要求发放执行案款的县区法院,充分运用约谈、通报机制进行督促催办,相关责任人落实不力的,严格予以问责。将执行案款发放情况纳入执行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积极重视执行案款规范发放的宣传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报道执行案款发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宣传推介全市法院对执行案款发放好的经验和做法。

葫芦岛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将以此次整治执行案款发放不规范的顽瘴痼疾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彻底实现执行案款发放的依法、依规与高效。


 
责任编辑:仲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