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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英模风采】用无悔付出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记连山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赵志凤
  发布时间:2021-05-26 10:41:30 打印 字号: | |

“案结事了”,这是连山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赵志凤一直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多年来这位英姿飒爽的女法官为守护正义与和谐默默奉献着青春与汗水。

自2007年入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以来,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赵志凤始终凭借着对法治事业忠诚热爱、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研业务,勇挑重担,以精湛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出色的裁判沟通能力载誉满满,受到单位、全系统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自2013年办理案件以来,赵志凤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200余件,因其审结案件数量多,案件质量高,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百名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做为基层法官,尤其是负责民事审判工作,需要经常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赵志凤会对每位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讲解、调解,每一份判决都会反复斟酌,力争说理透彻,让当事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她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使案件最大程度地公正处理,保证了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在2020年审理的刘某等人分别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人数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开庭前她先后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围绕案中争议焦点,提出调解意见,并在双方给予的回答中找到化解纠纷的明确方向。到了开庭审理的时间,由于原告人数较多,各抒己见,给案件的调解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赵志凤并没有放弃,在开庭时抓到可调解的可能性时,不厌其烦的逐个与原告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将双方的意见进行总结后再针对其中争议进行答疑解虑。赵志凤知道,想让双方达成和解,首先要让双方相互理解,于是在双方沟通时一直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赵志凤的努力最终打破了当事人的心理隔阂,双方在违约金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案件成功调解。赵志凤常说“案件终结不是我们的目的,我最希望的是,当事人可以互相理解,案件解决后还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而她也正以一名女法官特有的细心和耐心,使一件件民事纠纷圆满解决。

基层法院案件多、种类杂,但赵志凤总是能耐心、高效的处理每一个案件。2020年在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前原告在被告保险公司给其儿子投保了商业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二倍的基本保险金额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事发后原告向被告报了案并请求给付保险金,但被告拒绝履行保险合同。丧子之痛,加上被告保险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原告情绪非常激动。赵志凤了解案情后一面安抚原告情绪劝解开导,一面积极与被告公司进行沟通。最终在她的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了调解,随后被告公司及时向原告给付了保险金。在赵志凤的办案生涯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有人说她像一个邻家大姐,说起话来中肯有力,有人说她像一个老朋友,做起事来尽心尽力。她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为人民服务的法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赵志凤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她常说:“法官的名誉是无价的,既然做了法官,就应该对得起这份神圣的职业”。多年来,她始终坚持“金钱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动摇,权力面前不退缩”,以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赞誉和当事人的认可背后是这名基层法官埋头苦干、孜孜以求的艰辛。审理案件时工作紧凑忙碌,赵志凤甚至顾不上喝水与休息,加班加点更是工作常态。稍有一点业余时间她还会用来钻研法条,在陪伴孩子、照顾家庭方面赵志凤总是有很多亏欠。

多年来,赵志凤用执着追求与无悔付出,实践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她说:“我会一直坚持法律信仰,将经手的每一件案件,办成扎扎实实的铁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仲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