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一大早,二道湾子乡冀杖子村的邓顺先老人专程来到建昌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赠送给该院大屯法庭庭长姜宏涛,以感谢他如期审结一起排除妨碍案,化解了困扰自己多年的烦心事。
据邓顺先老人介绍,他和被告邓某先系同村同组村民。此前,在被告门前有一条村内通道,通道南侧是一条历史形成东西走向的河沟,用于排泄雨季山水。在被告家大门正对位置有一条横跨河沟的南北通道,通向村民耕作的承包地,村民春种秋收均须通行此路。此小道的上侧边缘基本与水沟齐平,下侧边缘用石头垒筑。因夏季雨水较大,水沟地势较陡,经常将横跨水沟的小路冲断,影响通行。2018年以来,双方为排水一事多次发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解未果。
他诉至法院后,姜宏涛和王玉洪先后两次亲临现场,实地了解排水情况,并邀请二道湾子乡司法所及冀杖子村委会干部现场陪同调解,但均未使双方达成和解。最后依法判决被告邓某先于判决生效30日内,在门前跨河沟小道铺设两根排水管,以便雨水排出;同时,在判决生效30日内,将第二道、第三道小墙上堆放的柴草和秸秆等杂物移除,不得堆放影响排水的物品。赔偿邓顺先经济损失1000元。
“案件无小事。我身为建昌法院的一名法官,就应该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责任,给当事人与最贴心同时也是最满意的呵护,让他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面对老人的感激之情,姜宏涛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应该做的工作,执法为民,是初心更是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