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分析总结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运行情况,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10月14日下午,葫芦岛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调度会。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及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基层法院院长对本院审判执行质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措施和整改期限,以及积案清理情况的工作作出汇报,市法院分管业务副院长结合分管工作分别进行了点评。
于德江指出,各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审判质效仍存在许多问题和短板。要深刻认识提升审判质效的目的和意义,把提升审判质效作为中心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以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作为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
对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于德江要求:
一是要强化思想意识,牢记使命担当。强化主动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稳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创新意识,紧密适应新时代需求,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窗口”意识,改善工作作风,切实强化“窗口担当”,以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效果取信于民。要强化风险意识,树牢防范风险隐患的理念,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尤其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注重工作落实。全市两级法院要想方设法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尤其要抓住关键少数这一因素。各院“一把手”必须把审判质效抓在手里,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多办案、快办案、办精品案。
三是要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模式。要加强审限管理,提升审判效率,强化审限意识,严格落实《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严格“四类案件”监管。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意见》,既要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又要保证合议庭和承办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司法公开。各基层院要加大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加大文书公开前的校核,拒绝文书“带病上网”。完善判后答疑,要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按照意见中规定的答疑范围对相应案件开展实体答疑工作。
四是要加强诉调对接,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大繁简分流力度,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促进诉源治理。各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探索实践多元化解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要充分吸取龙港法院“老肖调解室”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和多元化解工作。
五是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质效提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智慧法院”和“互联网云庭审”作用,严格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继续推进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和信息化网络运维中心建设和应用推广,促进集中编目、立案扫描、集中扫描、一键归档等司法事务职能协同工作顺利开展。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信息化办案程序,加大移动微法院和线上调解平台等信息化办案手段的应用和推广力度,将信息化作为推动办案的有力抓手,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六是要汇聚各方合力,加大清积力度。各院必须加大清理力度,对尚未清理的积案,倒排工期,集中攻坚。要按照制定的结案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清积任务,对积案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形成有效的清理路径。
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要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作为最后一季度和今后的重点工作任务,深究症结,立即整改,并制定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推动葫芦岛地区的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