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以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腾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要求,办公室党支部以学习讨论等方式,对照腾启刚同志找差距、自我检视,扎实开展此次先进事迹学习活动。
2021年6月4日,滕启刚同志在家中突发疾病去世,生命永远定格在57岁,那个温暖的人不再回来,但他的精神与每一个政法干警同在。
滕启刚,中国共产党员。在法院工作31年间,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去世时,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主要负责行政审判和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坚定平凡就是不凡,滕启刚生前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辽宁并不算多,他30年共审结了1927件案件,这个数字在法院里未必很突出。然而,他在诉前还化解的矛盾,帮助多少人解决了困难无法计算。滕启刚曾说,他审过的案子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了,案子再多也没关系,只要怀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秉持正义的决心,一件一件把它们办完,定会为百姓带来朗朗光照。
滕启刚调解有“三不原则”:不违反法律、不违背事实、不违背良心。他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来讲述,运用传统文化启发人、乡土人情感染人、现身说法教育人、以案释法震慑人,他把当事人的案子都当作自己的案子来办。
人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但能拓展生命的厚度。作为一名年轻的政法干警,要把腾启刚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解民忧、办实事的能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争做时代的劲草真金。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