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关于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相关要求,支部通过组织相关学习活动,让我对滕启刚同志身上的优秀精神品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滕启刚,中共党员。他在法院工作的30年间,先后从事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生前是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曾荣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法院“办案标兵”等30项荣誉,荣立3次个人三等功,更是带领团队荣立3次集体三等功。2021年6月4日,滕启刚同志在家中突发疾病去世,而那副陪伴他多年的眼镜依旧摆在他办公桌上,仿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
滕启刚同志曾经说过,他审过的案子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了,案子再多也没关系,只要怀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秉持正义的决心,一件一件把它们办完,定会为百姓带来朗朗光照。他是个有能力的人,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干得有模有样;他是一个有情怀的人,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审判工作无限热;他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以人民苦为苦,力求实质性解决问题。他对同事如兄长般关爱,对后辈向老师一样督促进步。
不管有多忙,现场是滕启刚的第一法台,凡是遇到案件,滕启刚总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确保案件管辖无误。加强学习是他总挂在嘴边的词儿。
滕启刚作为政法队伍中基层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他的先进事迹可亲、可敬、可学,伟大出自平凡。他对党忠诚,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始终擦亮共产党员第一身份,他扎根基层,善于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工作,厚植为民情怀和党的执政基础;他品行高尚,甘于平凡,乐于奉献;他始终韩维法律的尊严,矢志不渝的追求公平正义。“无论何时,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一切服从组织需要,党叫干啥就干啥。”舍小家顾大家,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对党和事业的忠诚融入到每一份公正判决中,融入到每一次的矛盾化解中。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通过学习滕启刚同志的现金先进事迹,我更加深刻的理解到为民众服务的重要性,百姓恳切的诉求和期待,就是激励我不断前进的初心动力,百姓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我继续努力的深厚底气。今年正值我们党的百年华诞、“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这一特殊的时刻,更需要我们在自己的岗位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开启新的征程。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 张信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