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法院视频调度会精神,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1月14日,绥中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工作。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洋参加。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曹海英向大家传达了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动员部署调度会精神,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具体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会上研究通过《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要性,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实事、重实效、出亮点,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曹海英院长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站在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增强做好营商环境建设任务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目标导向,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高效上下联动。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好案件,及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三要把握工作重点。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检验标准,把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切入点,深度融合执法办案与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高效司法环境,推动实现“办事方便”;加强法治建设,以良法促善治,推动实现“法治良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安商兴商护商,推动实现“成本竞争力强”;加强生态民生司法保护,创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推动实现“生态宜居”。四要树立良好形象。要端正善意、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畅通沟通机制、规范办公程序,强化纪律作风、严格监督管理,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树立公正为民的良好法院形象。